宝鸡市*阳县冯坊河水库工程
勘察设计标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鸡市千阳县冯坊河水库工程前期工作招标实施方案已由千阳县水利局以千水政发[2022]42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和社会筹集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匡算工程总投资6016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5560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350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5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600万元。招标人为千阳县地下水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宝鸡市千阳县冯坊河水库勘察设计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宝鸡市千阳县冯坊河水库工程拟建于千阳县城东北张家塬镇尚家堡村北6km,冯坊河中上游段,距县城约19km。冯坊河属于千河一级支流,发源于千阳县北部的千山山脉,从东北向西南流经张家塬镇的寺坡、辉川村、观明村、新文村、侯家坡等乡村,在千阳县城西北方向汇入千河。河道全长30.2km,流域面积231.36km2,河道平均比降为14.5‰,年径流1365万m3。
冯坊河水库工程主要是以供水、灌溉为主的综合性水利工程。灌区辖合并后的张家塬、南寨、崔家头三个乡镇,城关镇一部分,预估设计灌溉面积约12.5万亩,其中抽水灌溉面积约0.3万亩、其余均为自流。
2.2招标范围
宝鸡市千阳县冯坊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标项分为1个标项进行招标。标项划分具体如下:
宝鸡市千阳县冯坊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标项。
主要工作内容为冯坊河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阶段配套的各类专项报告、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建设期的勘察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宝鸡市千阳县冯坊河水库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水库枢纽)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能力;
(3)投标人应在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
(4)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良好;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出具时间须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7日~6月26日将项目、标项名称和联系人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243693214@qq.com进行预报名。2022年6月27日~7月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8:00~12:00,14:30~18:00在西安市尚德路150号院内5号楼1层119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招标文件3000元/套,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转账时请备注“宝鸡市千阳县冯坊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标项招标文件费”,收款凭证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领取。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信息:
收 款 人: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开户银行:中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240120473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递交方式为纸质文件递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本招标公告同时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7.2因疫情影响,投标人购买文件及开标时只限一人,并携带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千阳县水利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千阳县地下水工作队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城关镇南关路83号
联系人:李银平
电 话:0917-424165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联系人:周秦
电 话:13630286996
联系邮箱:243693214@qq.com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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