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揭西县龙潭镇农产品集散中心(*期)首层场地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揭西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颖(组长)、黄晓锋、刘道福(业主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龙潭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科通综合*楼办公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揭西县龙潭镇农产品集散中心(*期)首层场地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揭西县龙潭镇双龙村委石头山2号(自主申报)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揭西县龙潭镇农产品集散中心(*期)首层场地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经营方式以经营农副产品为主的农贸市场。市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自担责任,自负盈亏。 2、供应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批准,不得改变农贸市场的项目用途,只能用于经营农副食品的销售。 3、蔬菜、肉类、家禽、水产、卤味、酱泡菜、蛋品、豆制品、调味品、粮油、干杂食品等货品区域设置合理规范;同品类的摊位货架统*,可设置净菜和半净菜专柜;冷鲜食品设有保鲜柜、制冷机等食品保鲜设备;统*市场内各个摊位的标签标识,形成规范工整的产品标签,标签信息涵盖产品名称、单价、产地等具体信息。 4、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分开。生食与熟食、待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的摊位有效隔离;面食加工、水产品宰杀等专用场所相对独立封闭,并单独设置冲洗、隔油消毒设备。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米。 5、每个摊位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无现金快捷支付。 6、照明通风良好。配电系统和照明系统完善,满足需要;市场内部整体通风排气、排污、排油烟等空气调节系统设置合理,达到环保要求;烘烤、卤味等制作间的专用排烟设施齐全,保证市场无异味。 7、治安监控等配置齐全,满足需要。设有无死角覆盖各个摊位及检测室的摄像头(不低于****像素)及录像存储设备(不少于1个月的视频存储容量),支持现场监控和远程共享直播功能。 8、配备垃圾收运点。有条件的应尽量设置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区。 9、每个市场至少配备2台电脑,用于市场信息化管理。 **、市场设有办公室、财务室、服务台等办公场所。 **、市场应设置不小于**平方米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配有专职快速检测人员,每日开展快速检测。快速检测区内应配备可联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具备与食用农产品风险防控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和数据自动采集上传。在检测区域设置高清电子监控设备,并在第*时间将快速检测结果通过电子屏幕向消费者公示。 | *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颖(组长)、黄晓锋、刘道福(业主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收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号文遵守《**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龙潭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科通综合*楼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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