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标段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二标段。
2.1.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本级、15个县(市、区)、189个乡(镇)。
2.1.3建设规模:保定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二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1.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生产周期长或者需要订制的特殊装备供货期适当延长。
2.1.6标包划分:本项目二标段划分为2个包:
A包:应急前突车、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后勤保障车(饮食保障车)、后勤保障车(宿营车);
B包:切割锯套装、破拆机器人、漏电检测仪、链锯、凿岩机、激光测距仪、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 高压起重气垫、钢筋速断器、复合气体探测器、地震搜索机器人、步履挖掘机、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氧气呼吸器、绳索救援套装。
2.2招标范围:本标段要求范围内所有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当年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保定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徐建鹏,联系电话:0312-3088348。
(4)本项目各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标包中的2个标包进行投标,但中标顺序按排序最靠前的标包号为准,兼投不兼中。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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