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1.2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
2.1.3 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33000平米(约199.5亩),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规划停车位2500个,充电桩100个,配套用房33000平方米,新敷设雨水管道5120m,管道规模D800-D2000mm,新敷设污水管道5720m,管道规模D300-D1000mm,供水管道4260m,管道规模De315-De200,相关供配电设备、吊装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及附属工程。
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2.1.5 质量要求:设计满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服务期限: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2)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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