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我公司接受**************(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房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编号:**************(****-**-******))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房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1.2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房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家
2.1采购范围:屋面彩钢板局部更换、整体屋檐延伸加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计划工期:**天。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曙光办翠东街(伊春生态工业示范基地)************** 联合车间厂房
2.4质量要求:合格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
(3)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要求,(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4)信誉要求:供应商近*年(****年6月1日至评审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提供承诺书)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年7月1日9时**分至****年7月3日**时**分(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4日**时**分。
6.2地点为**********(南岗区汉水路***号)*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无
名称:**************
地址:伊春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号
联系人:***、於佳
电 话:****-********
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账 号:*****************
业务监督:**********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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