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小营棚户区改造项目材料检验试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小营棚户区改造项目材料检验试验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北小营棚户区改造项目材料检验试验。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镇北小营村,四至范围:东至廊泊路、南至规划路,西至安汇路、北至富余道。
2.3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116529.87 m2(约175亩),总建筑面积319636.71m2, 地上建筑面积256365.71 m2,地下建筑面积63271.00m2。本项目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地下室等。项目共建成13栋住宅楼,12栋配套公建楼。
2.4 招标范围:北小营棚户区改造项目材料检验试验(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含支护工程锚杆锁定力检测等)、钢结构工程检测、沉降观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人防检测等,具体以招标人和实际施工需求为准),并出具检测报告;
2.5 服务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试验检测工作全部完成止; 2.6合同估算价:591.18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北小营棚户区改造项目材料检验试验(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含支护工程锚杆锁定力检测等)、钢结构工程检测、沉降观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人防检测等,具体以招标人和实际施工需求为准),并出具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①见证取样检测项目、②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项目、③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项目、④建筑门窗检测项目、⑤建筑节能检测项目、⑥室内环境检测项目、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⑧钢结构工程检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4)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能力,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5)投标人须为人防工程检测机构提供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检测机构目录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6)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或****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年至今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3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廊坊市西昌路***号金昭大厦B座***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7 月 2 日至****年 7 月 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2:**时至 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廊坊市西昌路***号金昭大厦B座***室(详细地址)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上述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套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地点为 **************,廊坊市西昌路***号金昭大厦B座***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光西道南侧永兴路东侧 | 地址: | 廊坊市西昌路***号金昭大厦B座***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光明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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