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化工医院*院改扩建项目主体施工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化工医院*院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体工程,主要建设 **层综合楼1栋(地上**层、地下2层)、连廊、消防水池及泵房、污水处理站,总图及管网综合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号, 吉林市化工医院院内。
2.4计划工期:***4年7月**日--***5年8月**日(共***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9号】文件要求。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号)中相关规定。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6月**日8:**至***4年7月**日**:**前,到吉林省*体化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9时**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项目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省*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5.3.1.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3.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号。
联系人(接受异议联系人):**
电话(接受异议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5层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7号***室
邮编:******
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2)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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