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桂财综〔****〕**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号)等规定,现对天等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期工程办案楼超前钻勘察单位进行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勘察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项目名称:天等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期工程办案楼超前钻。
*、勘察范围:办案楼桩基超前钻,钻孔约**孔,钻深约***米。
*、项目勘察费上控价:9.****元。
*、工期要求:**天。
*、勘察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的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专业为工程勘察咨询备案的供应商。
(*)对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请于****年7月2日至****年7月4日每日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在天等县城北办公区*楼县住建局招投标服务中心(天等县天宝北路***号)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请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勘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证合*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勘察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4.报价函原件。
上述材料交复印件,原件核查(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报名者方可报名成功。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电话****-*******
地址:天等县天宝北路***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
****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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