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标段施工
补遗书**号
致各投标人:
1、本项目3.1.2业绩要求更改为: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年**月**日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2.2.2(1) | 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 | 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投标评审办法》(川建行规[****]3号)、《关于印发&**;*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投标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川建造价发[****]**号)进行评审。 | |
2.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相应**×**×** + 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 **:指在计算基准价时招标控制价相应**的下浮比例,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从0.**、0.**、0.**、0.**、0.**、0.***个数据中随机抽取*个数据并作为基准价计算的依据; **:指招标控制价相应**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 **:指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 **+**=1,且**不得小于0.4。 **和**的设置不得少于3组(如**=0.5、**=0.5,**=0.4、**=0.6,**=0.3、**=0.7),**和**设置的组数及权重为:第*组:**=0.5、**=0.5;第*组:**=0.4、**=0.6;第*组:**=0.3、**=0.7,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注:**和**取定时保留1位小数。 | |
2.2.2(3) | 投标报价评审参数 |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分比 | |
第*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分比 | |||
第*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分比 |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分比 | |||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分比 | |||
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投标评审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相关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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