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津市市充电桩资源有偿使用模式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津发改投【****】***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津市市充电桩资源有偿使用模式建设项目(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津市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津市市,根据《津市充电桩发展规划(****-****)》,未来**年新建的“*街*镇*场”共**个区块划分充电站规划区块。“*街*镇*场”即*洲驿街道、汪家桥街道、襄阳街街道、金鱼岭街道、嘉山街道(高新区)、新洲镇、白衣镇、毛里湖镇、药山镇以及涔澹农场,总面积***.**平方*米。设置专用充电桩***个;公共充电桩***个;电动车充电站***座,充电桩***个;专用充电站**座;公共充电站***座。总投资约*****.***元。
2.3服务期限:**年(或*****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为经营权招标,由中标经营主体负责投资、建设、运维和移交。
2.5回报机制:本项目由中标经营权主体投资建设,通过运营向使用者收取充电电费和服务费收回投资及合理投资回报。
2.6招标代理编号:********-***。(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7月5日**时**分至****年7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7月**日**时**分,开标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直播大厅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种)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津市市政府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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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附件: 相关附件.*** 附件: [******************************]津市市充电桩资源有偿使用模式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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