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浙大建招********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评分表中“承销业绩(**分)”与承销业绩评分项下分项累加不*致,现明确为:“承销业绩(**分)”。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丽水市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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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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