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及污水再利用项目(龙王庙镇等*个乡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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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大名县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及污水再利用项目(龙王庙镇等*个乡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及污水再利用项目(龙王庙镇等*个乡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大名县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及污水再利用项目(龙王庙镇等*个乡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2.1.2 建设地点:邯郸市大名县龙王庙镇、金滩镇、张铁集乡、红庙乡、营镇回族乡 5 个乡镇 *** 个村。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邯郸市大名县 5 个乡镇 *** 个村庄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及污水再利用工程,包括污水管网铺设、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建设扬水设施、建设充电桩设施,同时对村内坑塘进行整治。新建 ***** 污水主管道 ****** 米,新建 ***** 污水支管道****** 米,新建 ***** 污水接户管 ****** 米,总长度 ******* 米,并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及接户井。新建小型污水处理站 *** 座,整治坑塘*** 个,扬水设施 *** 套,充电桩 **** 套。2.1.4:计划工期:*** 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2.1.5: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6:标段划分:共 2 个标段:*标段:龙王庙镇、金滩镇;*标段:张铁集乡、红庙乡、营镇回族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个独立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w.***********.***)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w.***********.***)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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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大名县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及污水再利用项目(龙王庙镇等*个乡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中止公告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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