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基金原始权益人增持基金份额计划的公告
一、 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园REIT
场内简称 华夏和达高科REIT
公募REITs代码 180103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2年1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公
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依据
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
《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 关于原始权益人计划增持基金份额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本基金原始权益人之一杭州和达高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和达高科”)的通知,基于对本基金及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支持本基金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前提下,和达高科计
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竞价、大宗交易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本基
金基金份额,现将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之一和达高科。
(二) 本次增持前原始权益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和达高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155,000,000.00 份,持
有份额比例为 31.00%;本基金另一原始权益人杭州万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和
达高科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000.00 份,持有份额比例为
(三) 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说明
因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合计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本基金已发行份额的 51%,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业务办法(试行)》的规定,增持主体已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就此次增持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增持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业务办法(试行)》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四)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支持本基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增持。
易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金总份额的 2%。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后 6 个月内不会通过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或竞价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
三、 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通过基金管理人
官网(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详情。
四、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
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
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六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