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河大桥收费站通勤车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淠河大桥收费站通勤车租赁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市交通旅行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汽车南站内
成交金额:***********元整(小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淠河大桥收费站通勤车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公司员工上下班接送服务。 服务要求:车辆按照采购人指定位置停放,且随时听候采购人用车调遣。 服务期限:1年(如因特殊情况终止收费,以实际服务期据实结算。) 服务标准: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A座***室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路宇淠河大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市路宇淠河大桥收费站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A座***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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