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经开区****-****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安徽芜湖*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安徽芜湖*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峨山西路与***县道交叉口东***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雨路5号建设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经开区****-****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4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第*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合同分包中
(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施工的专业工程;
修改为:
(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区管道路(含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等市政附属设施)日常养护维修和数字化抄告;
2、删除第*章 采购需求中“*(2)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后对涉及较大维修的点位,中标供应商需安排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施工图,对多次维修损坏点位,需对方案进行评审。(中标供应商合作设计单位需*年固定为*家,费用包含在费率报价中,结算时不额外计费),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年**月**日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芜湖市弋江区峨山西路与***县道交叉口东***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雨路5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