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涪陵奥体中心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服务期 (年) |
中标人数量(名) |
涪陵奥体中心物业服务 |
***.** |
2 |
1 |
1 |
业主自筹。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类似项目业绩(即从****年1月1日起至今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单位综合物业服务面积1.5*平米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7月**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年7月**日** 时 ** 分(北京时间)前。
(*)招标人应于****年7月**日** 时 **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澄清。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开标前以现金形式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截止时间为***4年7月**日**时**分-***4年7月**日14时30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新区汇智国际大厦1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缴纳保证金方式
1.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
形式递交保证金。
2.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开标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3.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
(*)保证金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保证金退还方式
保证金退还按照《**************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办法》执行,**************收到采购人退还委托函后自动退还磋商保证金。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包)下的招标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超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招标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否则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电 话:***********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号附**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号汇智国际*楼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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