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交易编号:***-******************-********-******-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以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机关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甘税函〔****〕***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号。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维护系统工程。包括外窗更换。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门窗工程、天棚、吊顶的维修更换,轻质隔墙及墙体工程,墙面粉刷、地面的更换及清洗。3.给排水系统工程。包括设备管道拆除安装、卫生洁具等拆除安装。4.供暖系统与给排水系统维修工程。包括管道拆除安装,散热设备拆除更换等。5.电力与消防工程。包括动力配电系统维修、照明及插座更换,消火栓分系统维护等。6.建筑智能化系统。包括综合布线分系统、有线电视分系统、视频安装及门禁分系统。7.其他。新购电梯系统、地下出库出入口维修改造、室外管道改造、室外空调线路管道改造等,建筑面积****㎡。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9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9月**日。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元
2.5 招标范围:************综合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施工*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人);
3.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配备齐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造价人员1人)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7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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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递交截止: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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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网络开标直播*厅第*坐席,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执行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4.2.2 ) 6.1.1 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开标大 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 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6.1.2 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 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 网络开标项目的各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 箱,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各申请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 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 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6.1.3 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 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申请人无法提交含有*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 印件和无*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 要求所有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申请人须将 此承诺书添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资料》中,并加盖电子印章; 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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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 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官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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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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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号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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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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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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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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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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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9.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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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月 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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