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林岳南工业地块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林岳南工业地块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林岳南工业地块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项目地块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林岳村林秀路以南、岗中路以西、泰山路以东、文海河以北1号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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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占地面积*****.**㎡(折合约**.**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兼容科研用地,总建筑面积约**.***㎡。项目计划分*期开发,*期包括:7栋工业厂房,建筑面积约5.***㎡;*期包括:4栋工业厂房、1栋中试车间、1栋宿舍及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9*㎡),建筑面积约**.2*㎡(具体分期、各栋面积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预算建安费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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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基础工程、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门窗、给排水(含临时、永久供水)、暖通(含通风、防排烟等)、电梯、消防、电气、防雷、设备、人防、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室外道路、综合管网、排污(雨污分流)、园林景观、照明、供配电、供水、燃气、智能化(含电视、电话、网络、监控、广播及光纤等)、抗震支架工程、停车交通系统、标识导视系统、室外市政道路(含红线外的道路、管道等市政接驳)等及其它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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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投标人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延续核准,但但未能取得有效期内的新资质证书的,应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截图和网址【或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的“企业资质资格”(对应资质显示在有效期内)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建造师证书须按照住建部及注册所在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3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如个别省份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执行的政策为核发C1或C2类证书,尚未开展C3类考核工作的,需同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文件,否则对该类证书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4.9.1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3.5亿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 (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上述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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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年8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站。网址:*****://**.****.******.***.**/********/*****.****,业务咨询电话:****-********、****-********。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7.2.1本项目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默认开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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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号方舟*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港口路**号*山科创中心**座****室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3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林岳南工业地块项目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2401-440605-04-01-405390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广东南控园创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林岳南工业地块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编号:GC2024(NH)WZ0117 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81899668.79(元) 4.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结算、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档案馆归档)、包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清运、包完工清场、包环境保护、包施工临时水电费用、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检验、包主体沉降观测、包工程保险、包检测、环境治理费以及其他相关评审费用、包高温补贴、规费、税金、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临时用地场地租赁费、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等,包含投标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当预见及可预见的全部费用。 5.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33个月,约共990日历天,上述总工期已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不确定因素。具体开工日期按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其中: (1)一期工程计划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取得当期工程的施工许可证。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工期约共299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二期工程计划工期(含市政道路):中标人应收到招标人发出当期工程的开工通知后20日历天内取得当期工程的施工许可证。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6月,工期约共837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注:本工程受规划调整、招商进度等因素影响需调整建设计划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调整施工工期计划,经监理人、招标人审批确认后按新计划实施。 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须获得市级或以上级别的工程质量奖项。 ★如本项目未能获得市级或以上级别的工程质量奖项的,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100万元,在本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如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达不到评优的硬性指标的或因政策调整无法申报奖项的,则不视为承包人违约。 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 单位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房屋建筑)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 联系电话: 0757-8628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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