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集群***项目监理(市政部分)*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集群***项目监理(市政部分)*标段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区A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合肥市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期6号楼7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 | |
项目总监 | 林峰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角河公园项目监理。 加分业绩:*角河公园项目监理;莱阳市*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期景观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角河公园项目监理。 加分业绩:*角河公园项目监理;莱阳市*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期景观工程。 | |
***项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年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全过程咨询(含监理):****-****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川省城市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 | |
项目总监 | 安昉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金简黄快速路*期(简仁快速路-成简快速路至机场南线段)。 加分业绩:金简黄快速路*期(简仁快速路-成简快速路至机场南线段);*环路扩能提升工程项目(蓝天立交节点改造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环路扩能提升工程项目(蓝天立交节点改造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环路扩能提升工程项目(蓝天立交节点改造工程)监理;*川天府新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批次)监理 | |
***项 | 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 | |
项目总监 | 张小寒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巢湖市亚父路(巢湖南路-港口大道)工程。 加分业绩:巢湖市亚父路(巢湖南路-港口大道)工程;海口市快速路网骨干工程海秀快速路(*期)监理*标。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苏州高新区何山路西延工程*标段监理。 加分业绩:苏州高新区何山路西延工程*标段监理;桐乡市乌镇大道干道快速化改造(市区段)项目施工监理。 | |
***项 | 巢湖市亚父路(巢湖南路-港口大道)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价:0.**%。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