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 **:**:** | ||
项目名称: | 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青岛市市内*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企业自有资金**%,政府专项债**% |
招标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 建筑物级别: | ***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元 | 工程造价: | *********.**元 |
工程规模: | 0米 | ||
项目批复文号: | 投资计划单位及文号: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单位: | ************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 |
项目统*代码(编码): | ****-******-**-**-******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项目基本情况 | |||||||||||||||||||||
1.工程概况: 1.1 ****年-****年改造居民*次供水设施约***处,其中:保障型改造***处,主要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管路及附属设施,改善泵房内环境,完善通风、消防、电气、监控等系统设施;智慧型改造**处,主要更换泵房内设备、管路及附属设施,对泵房进行标准规范化建设,提升泵房内环境,完善通风、消防、电气、监控等系统设施,增设环境监测、安保设备等。 1.2 ****年-****年更换水表**.2*只,其中非居民水表约4.9*只,水表类型采用远传机械水表、远传超声波水表;居民水表约**.3*只,水表类型采用远传机械水表,增设小区远传校核水表***只。同步更换老化锈蚀严重的阀门,对表池清淤、表箱增设保温设施等。 2.招标内容: 2.1 设计招标:完成上述建设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图纸审查及项目整体移交等相关后续服务。 2.2 施工招标: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及相关质保、项目整体移交等工作,其中采购不包含远传水表的购置,上述材料的购置由建设单位自主实施。 | |||||||||||||||||||||
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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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1 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原件电子文档); 2.2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建办市【****】** 号)文件规定,*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期内电子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3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2)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协议中须明确主牵头人,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3)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 |||||||||||||||||||||
*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年度须具备*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方具备*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评标办法-资信部分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投资额******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费****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同类:单项合同额在******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工程总承包项目。 | |||||||||||||||||||||
*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1号开标室(***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1号开标室(***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 **:** | ||||||||||||||||||
**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市南软件园 ** 号楼 | |||||||||||||||||||||
3.投诉举报电话:****-********,邮箱:**********@**.*********.** 传真:/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 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5.上*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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