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泥湾采油厂汾川河采油队南 *** 井等道路维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 年 ** 月 ** 日
*、评标情况
标段(包)[***]南泥湾采油厂汾川河采油队南 *** 井等道路维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延安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 *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奇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银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延安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马海平 陕 ************
中标候选人(陕西奇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高雄 陕 ************
中标候选人(陕西银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高琴琴 陕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延安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陕西奇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陕西银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延安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奇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银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本项目自公示期起 3 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 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
本公告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平台》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南泥湾采油厂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南泥湾
联 系 人:罗原
电 话:150092128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8 楼
联 系 人: 赵曌
电 话: 029-89115858 转 8020
电子邮件: 12692861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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