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赣南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院区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岗位拟录取人员华淑姝,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年9月**日至****年9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年9月**日**:**前向医院人事科反映,电话:****-*******。
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
赣南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
****.9.**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