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宿州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剂配送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州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剂配送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元
最高限价:**.7*元
采购需求:宿州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剂配送及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1+1),合同*年*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信用宿州”
(****://******.****.***.**/***/*************/***************.******)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时间:****年9月**日至****年9月**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接收。
方式:(1)供应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发送后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审核通过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4年**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宿州市埇桥区云集7号楼4层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北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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