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常上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期项目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将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代建单位为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金溪干流(金溪银福高速桥下至和平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南山采砂场生态空间改造:针对*域缓冲区、水域与*域交接地带生态绿化空间进行建设,裸露边坡生态修复,提高其生态性,满足岸带保护与居民的过渡空间,合计节点生态空间改造建设面积*****㎡;2、南山采砂场下游生态修复:对裸露地块进行绿化提升,合计生态修复面积*****㎡;3、积善古桥下游左、右两岸生态修复:为建立良好生态屏障,提高其生态性,满足岸带保护与居民通行、亲近自然需求,拟于积善古桥左、右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巡检步道计生态巡检广场,合计生态修复面积*****㎡。4.龙池溪生态步道连接线节点位于将乐古镛镇龙池溪溪口,金溪西岸。以水岸生态修复为基础,连通金溪西岸,完善生态步道连接线,打造水岸生态体验区,共计新建生态缓冲带*****㎡,新建结合龙池溪*桥拓宽的生态步道线接线。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运用*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日**:**:**至****年9月**日 **:**:**通过*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9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东门大街**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金河湾1号楼-**号公寓,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华南路**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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