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第**条规定,现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请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家庭信息予以监督,如对此次公示家庭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邮寄的方式向县房产中心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请署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县房产中心会按有关规定对举报者身份予以保密。
公示时间:***4年9月**日至***4年**月4日
举报联系电话:********
地址:定城镇岳崧路政府第*办公区大楼***室
附件:1.****年第*次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公示人员名单
2.****年定安县炮竹厂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公示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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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9月**日
****年第*次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公示人员名单.****扫*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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