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炉煤气制氢联产***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炉煤气制氢联产***建设项目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内容: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氢联产SNG建设项目对现有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和8万吨/年甲醇驰放气制合成氨进行改造,以现有20万吨/年甲醇装置的50000Nm3/h焦炉煤气为原料,利用甲醇湿法脱硫、气柜、焦炉气压缩、精脱硫等工序,新建变换、脱碳、精净化、干燥膜分离、压缩、空分制氮、变配电室、机柜间等工序,生产天然气送城市燃气管网,膜分离产出的富氢气送现有8万吨/年合成氨装置生产液氨。
2.1.2项目建设地点: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2.1.3设计服务期限:签订设计合同后210日历天完成设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具体进度安排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标准和规范,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定分离”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双婷婷,联系电话:***********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纪律监察委员会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
【打印】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