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4-****
1、庆阳市民中心广场公共停车场项目(西区)消防通风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防火卷帘门及防火门、消火栓、自动喷淋、消防稳压供水机组及消防潜污泵、通风、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消防智能巡检柜及防火卷帘控制箱、漏电火灾监控、火灾自动报警。
招标控制价:*******.**元。
2.2招标范围: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建设地点:西片区东临董志塬大道、南临南苑路、西临南大街、北临安定东路。
2.4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4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或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两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5.1时间:***4年9月**日至***4年9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
5.3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公告期限内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5.4售价:***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4年**月**日 **时**分
6.2递交地点:****************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安化东路**号北辰茗苑2栋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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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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