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总成系统延保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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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总成系统延保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 **:** |
变更开标时间: | ****-**-** **:** |
*************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总成系统延保服务项目
第*次变更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电机电控等总成系统延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4年9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将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
**.投标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更正为: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部分。
**.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4发生下列情形之*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更正日期:****年9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大安街**号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号丝绸大厦4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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