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因文件编制错误,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5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即: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 ☑采纳 □不采纳 |
”修改为:“
1.4.5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即: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 □采纳 ☑不采纳 |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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