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分局高峰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分局 | ||
行政区域 | 南宁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0:**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详见公告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古城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唐群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项目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分局高峰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分局高峰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详见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0:**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分局高峰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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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条第*款及桂建管﹝****﹞**号、桂建管〔****〕**号和桂建管〔****〕**号文除外)。 |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个或*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年9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 ||||||||||||||||||
6.评标方式 | ||||||||||||||||||
本次招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分局高峰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 ||||||||||||||||||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作为预付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最高不超过**%,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
8.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上发布。 | ||||||||||||||||||
9.交易服务单位 | ||||||||||||||||||
***********。 | ||||||||||||||||||
**.监督部门及电话 |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
**.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分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古城路**号
联系方式:***、唐群杰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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