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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知识城南安置区*期小区配套小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项目名称:广州知识城南安置区*期小区配套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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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已于2024年8月8日签订《广州知识南安置区二期小区配套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现双方就合同内容变更事宜达成一致,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如甲乙双方决定续签合同,应重新达成书面协议。 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原合同基础上进行内容调整。删除原合同第8页合同变更信息新增条款:人员配备水电工1人,绿化1人,保洁4人。 二、其他事项 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以原合同的约定为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已于2024年8月8日签订《广州知识南安置区二期小区配套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现双方就合同内容变更事宜达成一致,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如甲乙双方决定续签合同,应重新达成书面协议。 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原合同基础上进行内容调整。删除原合同第8页合同变更信息新增条款:人员配备水电工1人,绿化1人,保洁4人。 二、其他事项 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以原合同的约定为准 | 1 | ***,***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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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已于2024年8月8日签订《广州知识南安置区二期小区配套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现双方就合同内容变更事宜达成一致,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如甲乙双方决定续签合同,应重新达成书面协议。 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原合同基础上进行内容调整。删除原合同第8页合同变更信息新增条款:人员配备水电工1人,绿化1人,保洁4人。 二、其他事项 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以原合同的约定为准 |
(*)议价发起时间:****年**月**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服务时间:**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联系方式:郭桂华 ********
采购单位:广州知识城南安置区*期小区配套小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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