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方正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和方正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服务(第*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对****年方正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和方正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服务(第*标段)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招标编号:Z-***-*******,建设资金来自黑土地中央预算内、国债资金,出资比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主要建设内容:黑土地保护建设规模为0.8*亩,其中旱田0.***亩,水田0.***亩。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6*亩(其中旱田面积0.1*亩,水田面积1.5*亩)。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2.2服务期限:项目竣工后*个月内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3本项目共划分*标段,各标段兼投不兼中,招标控制价:***.***元;
其中第*标段****年方正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和方正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服务:**.***元。第*标段****年方正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和方正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元。
2.6招标范围: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后出具审计报告。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证书并具备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及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 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3在近*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4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进行投标;
3.4.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4.3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 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11月**日**时00分至****年**月07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获取报名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 资质证书(如有);(6)项目人员证书。
4.3本次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4年**月21日**时**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号金地大厦***2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开标方式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年**月21日**时**分。
7.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号金地大厦***2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8. 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 ********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招标人地址:方正县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号金地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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