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协助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二)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和管理。(三)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开发、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四)负责水土流失监测预报。(五)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六)实施水土保持建设项目。(七)负责组织调解辖区内水土流失防治纠纷。(八)行使法律、法规和同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九)承担全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十)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管理、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十一)协助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节约用水政策、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十二)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十三)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