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方面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为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二)负责市辖区不动产登记及权籍调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三)负责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开展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预报预警工作。(四)负责土地储备和一、二级土地市场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承担采矿权出让转让交易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五)负责对自然资源行为的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和维护土地市场、矿产市场秩序工作。(六)负责国土空间整治、矿山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海岸带修复等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七)负责城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及统计等事务性工作。(八)负责对海域使用、海洋生态保护等行动的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九)负责海洋环境要素分析、预报预测与防灾减灾等服务工作。(十)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和湿地资源的调查、监测等事务性工作;为村镇规划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十一)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