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所隶属企业法人提供其建筑资质范围内的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本院所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院所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院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所隶属企业法人提供其建筑资质范围内的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本院所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院所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院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